關于在校園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通知
關于在校園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通知
各系:
2014年1月17日,教育部下發(fā)了《教育部關于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學院按照通知要求和精神,對學生進行了抽煙有害健康和戒煙教育,并在公共場所設立了戒煙標識,可近期我們發(fā)現學院內公共場所大學生抽煙情況很嚴重,且有愈演愈烈之勢。為了加強學校禁煙控煙工作,營造教書育人的清新校園環(huán)境,現將近期校園公共場所戒煙要求通知如下:
1.加強吸煙有害宣傳教育。1)各系要采取多種形式,利用課堂、主題班會、講座、黨團活動等對學生開展禁煙教育。講透吸煙的危害性,普及基本醫(yī)學知識,讓遠離煙草成為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自覺行為,讓吸煙者爭相戒煙成為時尚,勸阻吸煙,拒絕二手煙,共同創(chuàng)造一個良好的無煙氛圍。2)院學生會和各系學生分會,要充分利用校園網、廣播站、宣傳欄、櫥窗等陣地,大力宣傳吸煙的危害和校園全面禁煙的目的與意義,向全校師生發(fā)出禁煙倡議。
2.嚴格禁止在公眾場所抽煙。全體學生要自覺遠離煙草,爭做文明學生。不得在走廊、教室、公寓、衛(wèi)生間等公眾場所吸煙,不流動吸煙,不給他人遞煙,不接受他人敬煙。若發(fā)現學生在教室、公寓、衛(wèi)生間抽煙的,學院將嚴肅處理。
3.加強對學生抽煙的監(jiān)督檢查。各系要利用校園文明監(jiān)督崗、輔導員和團學干部,開展對抽煙,尤其是課間衛(wèi)生間抽煙情況的抽查和督查工作。院學生會也要對抽煙比較嚴重的樓宇、系部進行重點抽查。
4.加重對違規(guī)抽煙學生的處理力度。從即日起,凡在公眾場合、校園建筑物內抽煙的學生將被取消評優(yōu)評先和國家、學院獎助學金資格,并予以系內通報。
學 生 處
2015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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